说完了古代家具的鉴别和价值,我们就来详细说说明清两代的家具。这次,我们先来说说明式家具形成所依靠的时代背景。关于明式家具形成的时代背景,主要有三个方面,我们先来说说第一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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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式家具形成的重要前提在于明朝初期手工艺的飞跃发展
明朝初年,社会生产力有了显著的恢复和发展,手工业工匠的地位也得到了相应的改善。明朝统治者把手工业工匠分为轮班和住坐两种,轮班匠和住坐匠除去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为国家服役外,其余时间都可以“自由劳作”。这与元代把一部分工匠终年拘留在官营的手工作坊里劳作的情况有所不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工匠的劳动积极性,从而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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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初期,官营手工业比如冶铁、铸铜、造船、制瓷、织染、军器、火药的制作以及特种手工艺和土木建筑等行业,在质量上都较前代水平要高。南京的龙江造船厂,北京的军器局、宝源局、遵化铁厂,苏州的织染局,饶州的御窑厂等,还有雕漆、细木器作坊等制造消费品的工厂更是数不胜数。明代前期,各行业从事手工艺的艺人也较前代增多,技艺也高于前代一筹。当时的收藏家们甚至由收藏古物转而收藏当代的艺术品,而且价格也几乎与宋代的器物相媲美。这些情况通过当时文人的著作中对手工业的描述就能够充分说明,明代手工艺技术较前代有了很大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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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有关各种工艺技术经验总结的专门书籍在明代也多了起来,其中黄成所著的《髹饰录》一书最具代表性。该书全面论述了漆器的历史、工艺、分类以及特点等,书中所述漆术的工艺品种,在明代漆家具上都有所体现,是一部研究漆工史的重要著作,直到今天,仍有重要的研究和借鉴价值。
明代时,北京提督工部御匠司司正午荣编著的《鲁班经匠家镜》(简称《鲁班经》),对建筑的营造法式和木器家具的制作作了详细的记述。第一次科学地把家具按照功用分为椅凳、桌案、床榻、橱柜、台架和屏座六大类,每一类又分别分为各种不同形式。比如床榻类又分为大床、禅床、凉床、藤床等;桌案分为一字桌、案桌、折桌、圆桌、方桌、琴桌、棋桌等,同时对各类家具的选材、卯榫结构、尺寸、装饰花纹以及线脚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明代还有文震亨的《长物志》和高濂的《遵生八笺》,都是有关家具制作和研究的著作。《长物志》一书的家具部分,对各类家具分别作了具体的分析和研究,对家具的用材、制作、式样都给予优劣、雅俗的评价。《遵生八笺》还把家具的制作和养生理论结合起来,提出了独到的见解。这些书籍的出现,丰富了家具制作的理论,对指导家具的设计、制作、生产,促进家具行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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